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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争鸣
 

书肆、书佣、书坊关系辨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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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籍是人类文化积淀、传承、交流、教育的载体和工具,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巨大力量。书籍作为交流思想、传播知识、传递信息的工具,其内容、形式、生产、流通、消费,都与一定社会的政治环境、经济发展、思想观念、技术水平、管理体制密切相关,同时也反映出一定社会、一定历史时期的生产力水平、人类社会生活状况和意识形态的变迁。书肆、书佣、书坊作为古代独特的文化活动,在书籍生产、流通、传播以及推动文化发展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所以探究其间的历史关系对于今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亦具有可资借鉴的意义。

 

       1 书肆:典籍集散地,文化传播体

 

       书籍是传播知识的工具。从古至今,书籍载体经历了石书—简书—帛书—纸书—电磁介质—光感介质的发展历程。依赖造纸术的发明,出现了易于书写、易于携带、易于交换、易于传播的纸书。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了民间书籍贸易交流的场所——书肆。书肆的出现是古代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表明书籍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开始在流通领域实现其交换价值,这是书籍由上层社会走向民间的重要标志。

 

       最早反映书籍交流买卖的是《三辅黄图·明堂》所记载的槐市:“去城七里,东为常满仓,仓之北为槐市。列槐树数百行为队(隧),无墙屋,诸生朔望会此市,各持其郡所出货物及经传书记笙磬乐器,相与买卖,雍容揖让议论槐树下。”这说明西汉后期在长安城南已经有固定的书籍买卖交流的场所,买卖双方都是诸生,方式是“相与买卖”,以书易书,时间是每月的朔望,商品除书籍外,还有其他货物,包括笙磬乐器等文化用品。这种集市式的买卖可以说是书肆的萌芽。由于西汉末年教育事业得到较大发展,太学生名额猛增,对书籍的需求量大大增加,于是就有人把自己抄录的书籍售与别人,或拿到槐市贸易集市上去与别人交换。开始时只是偶然交换,慢慢发展为以交换为目的的抄书,从而使书籍成为商品,书籍制作成为商品生产,书肆也就随之出现。最早记载“书肆”一词的是西汉著名文学家、哲学家扬雄所著《法言·吾子》:“好书而不要诸仲尼,书肆也。”这是现存古籍中最早提到“书肆”这个词。这也意味着固定的售书场所和经营书籍买卖的职业商人已经出现。[1]

 

       在写本书时代向印本书时代过渡之前,书肆的功能比较单一,主要是售书、有偿借阅和交流的重要场所,宋代以后,书肆在数量和规模上都大大超过了前代,功能得以扩展,成为书籍收集、生产和买卖的场所,与书坊的内涵和外延比较接近,常常可见有坊肆合称的记载。这部分内容将在书坊概念里加以阐述。

 

       书肆在文化事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古今典籍的聚散地,是雅俗文化的传播体。以此为桥梁,联系着难以计数的文人学者、藏书家、书生及其书贾等形形色色的人物,承载着文明资源与学术薪火的积聚与传送。它在传播、繁荣祖国文化,开启人们的心智,促进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以及社会发展等方面所起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2 书佣:修复文献,传承文明

 

       古代历史上把抄书活动叫佣书,把从事抄书活动的人称为书佣,也称书手、书人、书工、经生等。印刷术发明之前,一切书籍的复制全靠手工抄写。抄书群体、抄书管理机构和书籍经销市场共同催生了佣书业这个书籍再生产行业。它产生于两汉,发展于魏晋南北朝,兴盛于隋唐,衰落于宋元。佣书业产生于西汉是由一定的主、客观历史条件催生的结果。贺巷超在《汉代佣书业产生的历史条件》一文中对我国古代佣书业产生的历史因缘作了较为深刻的分析。他指出:汉代良好的社会文化政策为其提供了产生的土壤,官私教育的发展为其提供了人力资源,造纸技术的进步为其创造了技术条件,书籍市场的产生为其提供了市场化的条件。汉代多种历史文化条件催生了佣书业,佣书业也为汉代文化交流和发展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2]

 

       根据其地位和目的的不同,书佣分为具有一定官府职位或受雇于官府的书佣、基于宗教信仰或受雇于宗教信众的书佣、作为谋生手段的书佣以及以写书、藏书为目的的书佣几种类型。佣书活动最早出现在西汉初期,据《汉书·景十三王传》记载:“河间献王德,……从民得善书,必为好写与之,留其真,加金帛赐以招之。”到西汉武帝时,朝廷“开献书之策,置写书之官”,写书之官就是专门为朝廷抄书的书佣,也就是拿官府报酬的书佣,“写书之官”是我国正史上最早记述的书佣。《班超传》记载“(班超)家贫,常为官佣书以供养”;《三国志·吴志·阚泽传》记载“(泽)居贫无资,常为人佣书,以供纸笔”;东汉名士王溥,“家贫不得仕,乃挟竹筒插笔于洛阳市肆佣书”。晋左思《三都赋》一出,传抄成风,以至于“洛阳纸贵”,这是个人抄书活动的一次高潮。在宗教兴盛时期,寺庙中也常雇人抄经,并出现了以抄经为业的经生。官府抄书与国家政策密切相关。当一个封建王朝政治安定、经济发达之时,文化事业也往往随之兴盛,其表现之一是常有大型的编书活动,如宋代的四部大书《太平御览》(1千卷)、《太平广记》(5百卷)、《文苑英华》(1千卷)、《册府元龟》(1千卷)。宋初,雕版印刷术逐渐普及,刻书的盛行使佣书市场逐渐缩小。宋以后规模最大的两次佣书活动,是《永乐大典》和《四库全书》及《四库全书荟要》的缮写。《永乐大典》共22877卷,《四库全书》共79327卷,这两部书均因规模过大,在当时的条件下无法制版印刷,只好雇用书佣誊录了全部书稿。这是大规模佣书活动的高潮和终结。[3]机器印刷的产生使得佣书活动淡出了历史舞台。

 

       书佣可以说是我国最早的编辑出版工作者,客观上承担着修复人类文化的责任。他们或通过对书籍原封不变的复制抄写,增加社会藏书总量和知识总量,实现知识的记载、传递、传播,为书籍流传做出了历史性贡献;或借助已有的文献,通过自己或多或少的创造性劳动,以编、撰、纂、辑、修、作等方式,形成新的知识和书籍,对文化传承发挥创造性的推动作用。简言之,书佣群体和佣书业是我国古代书籍生产、流通的独特文化现象,尽管有内容误传、科技文献冷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延迟等不良影响,但其活动嘉惠了后人,整体上推动了社会进步和文明程度的提高。

 

       3 书坊:传播大众文化,促进技术进步

 

       对于我国古代从事印卖书籍的书坊,很多学者都从不同的方面给其下过定义,笔者认为戚福康在《中国古代书坊研究》中所作的定义最为科学全面:“书坊是中国封建社会中晚期(唐代至清代)为满足市场需要而进行生产兼销售印本书的私营单位。”[4]这个定义将时限、性质、范围、功能几个核心要素完整地表述了出来。所以笔者采用此定义考究书坊之义。

 

       书坊始于唐代,兴盛于宋元,成熟于明清,转型于清末。书坊称谓正式出现于北宋,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中有一家店铺的招牌上标着“书坊”二字。南宋、元朝时期我国的书坊业进入了黄金时代。出现了京城汴梁、浙江和福建3个刻书中心,诞生了很多刻书世家,其中以建安余氏和临安陈氏最为著名,这两家书坊历史悠久,刻书很多。叶德辉《书林清话》中说:“宋刻书之盛,首推闽中,而闽中尤以建安为最,建安尤以余氏为最。”[5]有些书坊专门接受委托雕印业务;有的书坊拥有自己的刻工和印刷工匠,并聘人编辑新书。南宋坊刻在版刻艺术方面发明了许多为广大读者喜闻乐见的刻印艺术形式,如纂图互注,加书耳、黑口,以及上图下文等。元代的坊刻较之南宋有过之而无不及,主要集中在平水、建阳,且元代的书坊所刻医书开始增多,如建阳余氏勤有堂刻了《太平惠民和济局方》、《新编妇人大全良方》、《普济本事方》等多种医书,燕山窦氏活济堂乃是专门刻卖医书的书籍铺。明代的坊刻已经处于成熟期,规模空前、分布广泛、内容丰富、面向民间,且编、刻、售合一,发展较快。清代的坊刻业更为兴盛,坊刻数量甚大。清代晚期,随着外国资本不断输入扩张,大部分书坊逐渐破产,某些书坊则利用近代工业技术不断输入的机会,采用新技术,转变为近代机器印刷出版企业(如商务印书馆)。至此,书坊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书坊作为中国文化产品的主要生产者,生产了大量面向公众的启蒙教材(如《千字文》、《三字经》、《百家姓》等)、百姓日用之书(如历书、佛经、字书、阴阳杂记等)、科普之书(如医书、工艺书等)、科举考试之书(如科举文章集、解经注经集等)、文学艺术之书(如文人诗文集、小说、戏曲等),对保存文化遗产、传播大众文化、满足民众需求、推动文化发展、塑造世界文化形态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书坊作为根植于民间的书籍生产者,是印刷技术发明、应用、创新的主体,也是造纸、制墨等手工业发展的有力推动者。它的发展促进了科学技术的进步,对中国编辑、印刷、出版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4 结语

 

       书肆、书佣、书坊是中国古代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古代书籍生产、流通、传播的重要载体和桥梁,是中国编辑、印刷、出版业的主要开拓者和实践者,是中国古代文化发展史上一道独特的风景。

 

       书肆是民间书籍贸易交流的场所,是古代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写本书时代向印本书时代过渡之前,书肆主要承担着书籍的售卖、有偿借阅和交流的功能,即类似于现在我们所说的书市。到了印本书时代,特别是宋代以后,书肆在数量和规模上都大大超过了前代,功能得以扩展,成为书籍收集、生产和买卖的场所。而书坊正是在书肆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书坊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集生产、销售、经营为一体,构成了一个简单的资本循环产业链,它有固定作坊刻工和以刻书、卖书为业的家庭手工业者。它有明确的目标、严格的管理机制、多变的经营策略和较强的市场竞争意识。客观上是生产技术的革新者、市场发展的开拓者和文化发展的推动者。书佣是写本书时代书籍的主要生产者,是生产力水平高低的直接反映。它是在书肆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也是在书坊发展的基础上衰落的,对古代文化的修复、传承起了重要作用。(车凯龙)

 

[1] 李瑞良.中国古代图书流通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94-95.

[2] 贺巷超.汉代佣书业产生的历史条件[J].辽宁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2):91.

[3] 董火民.中国古代抄书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1:22-44.

[4] 戚福康.中国古代书坊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24.

[5] 叶德辉.书林清话[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79.

 

来源:图书馆学刊 2012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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