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典藏古籍的史学价值
陕西典藏古籍种类丰富,数量巨大,[1]据我们调查摸底的情况来看,经、史、子、集种类齐全,其中正史《二十四史》保存完整、方志类古籍尤其可观。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陕西存藏的古籍为我们研究中国古代史积累了广博的史料,这些史料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涵盖了经济、制度、医学、美术、史学、社会生活、宗教、音乐甚至植物学等等各个方面。而这无疑为丰富史学内容,深化史学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下将从三个方面对陕西典藏古籍的史学价值进行论述。
一、陕西典藏古籍积累了广博的史料
陕西典藏的史籍,单从体例来看就很丰富,有正史、别史、编年史、杂史、以及纪事本末史等史书。以下为详细介绍:
正史类:不止《二十四史》齐全,其中还不乏珍贵的善本书,如西安碑林博物馆藏[汉]司马迁撰、[刘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元至元二十五年彭寅翁崇道精舍刻的孤本《史记》。此书开创了没有先例的纪传体,是研究西汉以前历史的最重要的正史资料,对我国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是一部不朽的史学著作;再如陕西省图书馆藏[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元大德九年太平路儒学刻、明成化、正德递修本的《汉书》,开创了断代史的体例,是东汉时期最重要的历史著作;还有陕西省图书馆藏[刘宋]范晔撰、[唐]李贤注、明嘉靖汪文盛等刻本的《后汉书》;陕西师范大学藏[晋]陈寿撰、[刘宋]裴松之注、明崇祯十七年毛氏汲古阁刻本、[清]祁寯藻批的孤本《三国志》;西北大学藏[梁]萧子显撰、宋刻宋、元、明递修本的《南齐书》;陕西省图书馆藏[唐]李延寿撰、元大德十年刻、明嘉靖递修本的《南史》;陕西省文史馆藏[北宋]薛居正撰、清同治十一年(1872)湖北崇文书局刻本的《旧五代史》等。[2]
别史类:如西北大学藏[唐]姚汝能撰、明抄本的孤本《安禄山事迹》;陕西省图书馆藏[宋]司马光撰、明范氏天一阁刻本的《司马温公稽古录》;西北大学藏[明]柯维骐撰、明嘉靖刻本的《宋史新编》;陕西省图书馆及陕西师范大学藏[明]郑晓撰、明隆庆元年郑履淳刻本的《吾学编》;陕西师范大学藏[清]黄宗羲撰、清抄本的孤本《行朝录》;陕西师范大学及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藏[明]王世贞撰、明万历十八年翁良瑜雨金堂刻本的《弇山堂别集》等。
编年史类:如陕西师范大学藏明嘉靖二七年黄姬水刻本的《两汉纪》;陕西省文史馆藏[宋]司马光撰、清末长沙重印本的《资治通鉴》;陕西省社会科学院藏[清]吴任臣撰、清乾隆五八年此宜阁刻本的《十国春秋》;大荔县朝邑文化馆藏[宋]徐自明撰、明万历四六年吕邦燿刻本的《宋宰辅编年录》;西北大学文博学院藏[宋]李焘撰、清嘉庆二十四年海虞张氏爱日精卢活字印本的《续资治通鉴长编》及[清]毕沅撰、清嘉庆六年、桐乡冯集梧德裕堂刻本的《续资治通鉴》等。[3]
纪事本末史类:如陕西师范大学藏[宋]袁枢撰、明万历二年李栻刻本的《通鉴纪事本末》;富平县文化馆及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藏[明]冯琦撰、[明]陈邦瞻补、明万历三三年刘曰梧、徐申刻本的《宋史纪事本末》;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藏[明]陈邦瞻撰、[明]臧懋循补、明万历三四年刘曰梧、徐申刻本的《元史纪事本末》;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藏[明]高岱撰、明万历四十七年李徵仪、王同鼎刻的孤本《皇明鸿猷录》(全国仅存3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院藏[清]谷应泰撰、清顺治十五年刻本的《明朝纪事本末》等。
杂史类:如陕西省图书馆藏[宋]鲍彪校注、[元]吴师道补正、明万历九年张一鲲刻本的《战国策》;陕西省图书馆及陕西师范大学藏[明]李贽撰、明万历二七年焦竑刻本的《藏书》;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藏[明]李贽撰、明万历三九年王若屏刻本的《续藏书》;陕西师范大学藏[明]邓元锡撰、明活字印本的孤本《函史》;陕西师范大学藏[明]谢陛撰、[明]臧懋循订、明万历刻本的《季汉书》;陕西省图书馆及陕西师范大学藏[明]郑晓撰、明郑履淳刻本的《郑端简公徵言录》等。
以上所举不同体例的史书只是陕西典藏古籍中很小的一部分,但窥一斑而知全貌,由此我们可以想见,陕西典藏古籍为我们积累了多么广博的史料。
二、陕西典藏古籍丰富了史学内容
陕西典藏的史籍,就内容来看,载记、史表、史钞、史评、传记、年谱、政书、刑法、方志、考工类史书也都占有相当的比例,其中方志类史籍尤其可观。这些典籍无疑极大地丰富了史学内容。以下分别介绍之:
载记类:如陕西省图书馆藏[汉]赵晔撰、[元]徐天祜音注、明万历十四年冯念祖卧龙山房刻本的《吴越春秋》以及[汉]绝袁康撰、明万历十四年冯念祖卧龙山房刻本的《越绝书》;陕西省文史馆藏[东晋]常璩撰、清末刻本的《华阳国志》等。
史钞类:如韩城文化馆及西安碑林博物馆藏[明]芧坤辑、明泰昌元年闵振业刻朱墨套印本的《史记钞》;西安碑林博物馆藏[清]姚苎田摘录、清同治十二年红杏山房板刻本的《史记菁华录》;陕西省图书馆藏[宋]江贽撰、明正德九年司礼监刻本的《少微通鉴节要》及[明]张光启撰、明正德九年司礼监刻本的《资治通鉴节要续编》;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藏[明]张铨撰、明天启年间刻本的《国史纪闻》等。
史评类:如陕西省图书馆及陕西省文物考古所藏[明]凌稚隆辑、明万历二年至四年凌稚隆刻本的《史记评林》;西安碑林博物馆藏[明]凌稚龙(以栋)辑校、清同治十三年长沙魏氏养翮书屋刻本的《汉书评林》(普通古籍);陕西师范大学藏[宋]倪思撰、[宋]刘辰翁评、明刻本的《班马异同》;陕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藏[唐]刘知己撰、明万历五年张之象刻本的《史通》;陕西省文史馆藏(清)纪昀撰、清道光十二年广东两广节署刻本的《史通削繁》(普通古籍)、[清]钱大昕撰、清光绪二十六年刻本的《廿二史考异》(普通古籍)等。
传记类:[汉]刘向撰、清道光十四年钱塘振绮堂刻本的《列女传》;[清]黄宗羲撰、清光绪五年刻本的《宋元学案》;[清]蓝鼎元撰、清雍正十年广州纬文堂刻本的《平台纪略》;[清]吴荣光撰、清咸丰二年京都正文斋刻本的《历代名人年谱》;[清]王安定辑、清同治末年刻本的《曾文正公事略》等。[4]
年谱类:如[明]杨继盛撰、[明]李贽校、民国十一年包锡兹手抄本的《杨忠愍公自注年谱》;[清]顾栋高编、民国六年南林刘氏求怒斋刻本的《司马温公年谱》(普通古籍);[清]徐润撰、徐氏校印、民国十六年香山铅印本的《徐愚斋自叙年谱》(普通古籍);[清]王之春撰,衡阳市博物馆据馆藏淸光绪十九年鄂藩使署原木刻板重印本的《船山公年谱》(普通古籍);[5]此外还有西安碑林博物馆藏[清]关中郑士范编、光绪六年周正谊堂印的《朱子年谱》(普通古籍)等。
政书类:陕西省文史馆藏[北宋]王溥撰、清末影印武英殿聚珍本的《五代会要》(普通古籍);西北大学及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藏[元]马端临撰、明嘉靖三年司礼监刻本的《文献通考》;陕西师范大学藏[明]王圻撰、明万历三一年曹时聘、许维新等刻本的《续文献通考》;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藏[明]吕柟撰、明万历二六年赵文炳刻本的《实政录》;大荔县朝邑文化馆及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藏[明]申时行、赵用贤等纂修、明万历十五年内府刻本的《大明会典》;陕西师范大学藏[清]尹泰等纂修、清雍正十年内府刻本的《大清会典》;陕西师范大学藏[清]鄂尔泰、涂天相等纂修、清乾隆四年武英殿刻本的《八旗通志初集》等。
刑法类:如[清]李瀚章修、清同治十一年湖北谳局刻本的《大清律例汇集便览》,[清]江清骥撰、清光绪六年文华堂双色套印本的《律例便览》及[清]刑部编、清光绪十二年皖省聚文堂刻本的《新增刑案汇览》等。[6]
考工类:如陕西师范大学及西安碑林博物馆藏[宋]王黼等撰、明嘉靖七年蒋晹刻本的《至大重修宣和博古图录》;西北大学藏[清]铁良等辑、清抄本的孤本《菩陀峪万年吉地工程辑要》等。
方志类:如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藏[清]张澍著、清光绪二年尊经书院重刻本的《蜀典》为四川省的方志,以及[清]彭遵泗编述、经元堂刻本的《蜀碧》则记载了明末清初张献忠屠川的史实,是研究四川历史的宝贵史料。此外陕西典藏的方志类古籍还有福建、贵州、山西等省通志,以及各县县志等。陕西省内的方志最全,几乎遍及每一个县。这些反映陕西地域特色的古籍文献数量多、价值高,如陕西省图书馆藏[明]寇慎、刘泽远纂修、[明]孔尚标续修,明万历刻崇祯增修本的《同官县志》,[清]李瑄、刘尔怡纂修、清康熙刻本的《中部县志》、[清]乔履信纂修,清乾隆刻本的《富平县志》等,都属于仅存的孤本。陕西典藏的方志类古籍数目巨大,限于篇幅,此处不再一一列举。而这些方志涉及到了各地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历史、风俗、人物等内容,对于研究地方史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而深入研究地方史,对于丰富史学内容具有重要意义。
三、陕西典藏古籍深化了史学研究
陕西典藏古籍深化史学研究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在历史上起到过的“资治”作用,即通过史学使帝王将相认识历史上政治的得失成败,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以防重蹈历史的覆辙。如西安碑林博物馆藏[唐]吴兢著、清嘉庆四年西山堂刻本的《贞观政要》(普通古籍),以及[宋]司马光撰、[元]胡三省辩误、[清]同治八年江苏书局刻本的《资治通鉴》(普通古籍)二书,其中的《贞观政要》是唐代史官吴兢于开元天宝之际,面对当时表面繁荣,实际上已暗藏危机的社会现实,希望通过总结唐太宗君臣相得、励精图治的成功经验,为当时的帝王树立起施政的楷模,从而扭转时局而做的政论性史书。此书因具有治国安民的重大参考价值,所以自面世之日起,就受到了历代有为帝王的珍视,真正起到了“资治”的作用;而《资治通鉴》则是古代帝王鉴于往事、资于治道的必读史书;陕西省文史馆及碑林博物馆藏[宋]范祖禹著、吕祖谦注、清光绪十五年柏经正堂双色套印本的《东莱先生音注唐鉴》(普通古籍),西北大学藏[明]薛应旂撰、明嘉靖四五年自刻本的《宋元通鉴》(普通古籍),西安碑林博物馆藏[清]毕沅编集、清同治八年江苏书局刻本的《续资治通鉴》(普通古籍)均属此类史书。
二是道德教化作用,即通过对历史上的统治者和英雄人物及其事迹的记述评价,树立君臣和民众言行的道德行为规范,扬善惩恶,以达到维持社会道德伦理风习,稳定社会政治秩序的目的,即所谓的“以史为鉴”和“古为今用”。这方面的素材很多,统治者如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开明英武的唐太宗、半明半暗的唐玄宗等等,英雄人物如屈原、岳飞、文天祥、袁崇焕、史可法等等,都在正史里有记载。对这些人物及其事迹的记叙评价,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这些人物及其事迹,已经深刻地影响了中华民族的性格。直到今天,运用这些历史人物为素材,同样可以起到道德教化的作用。而这对于稳定社会政治秩序,构建和谐社会,提升文明水平,乃至于整个中华民族的全面崛起,都是非常有意义的事。(刘思怡)
注释:[1] 文中除特别说明外,所列古籍均为录入《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的善本书.[2] 详见吴敏霞等,陕西古籍存藏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博,2008.3.[3] 以上所列编年史书《资治通鉴》、《十国春秋》、《续资治通鉴长编》、《续资治通鉴》均为普通古籍.[4] 以上所列传记类史书,均为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收藏的普通古籍.[5]以上所列年谱类史书,均为西北大学藏书.[6] 以上刑法类史书均为陕西省文史馆藏的普通古籍.
来源:新西部(下旬刊) -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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