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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争鸣
浅析古籍句读
    据考证,我国早在汉以前就已经有了这种符号。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第五篇中有言“:|[zh俪]有所绝止。|而识之也。”清人段玉裁注称“:凡物有分别,事有可不,意所存主,心识其处者皆是,非专谓读书止,辄乙其处也。”|音主,古音与豆同部,即句读[dòu]之读,也就是今天的逗号。段玉裁所称“非专谓读书止,辄乙其处也”的意思是说明|的用途不仅只作逗号,还有其他作用。但这说明汉时至少已用|作读书时的符号了。《说文解字》第十二篇下部说“:[ju佴]钩识也。”段玉裁对此注释说“:钩识者,用钩表识其处也。褚先生补滑稽传:东方朔上书,凡用三千奏牍,人主从上方读之。止,辄乙其处。二月乃尽。此非甲乙字,乃正字也。今人读书有所钩勒即此。”清人王筠在其《说文句读》中认为是分章的标识。音厥,即句读之句,也就是今天的句号。关于句读在不同时期人们赋予不同的称谓。清人梁同书在《日贯斋涂说》中说“:句读,法华经作句逗。马融长笛赋:观法于节奏,察度于句投,音如逗。亦作句度,《唐摭言•切磋》一条:书字未识偏旁,高谈稷契;读书未知句度,下视服郑。又支同诗:驱联以大语,句度实奔放。于此可知度曲度字之义,即俗所谓板眼是也。”古时对文献的标点工作,称为“章句”。所谓章,《说文解字》第三篇音部说:“乐竟为一章”,意思是凡陈义已终,说事已具者皆能称为章。所以章句之义,便是分析古书章节句读的工作,亦即后世的画段分句工作。这种工作,古代是用文字来表明的。如《诗•关雎》篇后题云“:关雎五章,章四句。故言三章,一章章四句,二章章八句。”唐人陆德明《经典释文》解释说“:五章是郑所分。故言以下是毛公本意,后放此。”
  不论标章、句或读,都是出自注者之手,可见标段分句乃是整理文献资料的一项工作内容。从这种标段分句工作中也可看到篇、章、句间的关系。古人除了用|、等符号和用文字划分章句外,某些文字实际上也起了句读的作用,如“曰”字,“所谓”字便有引号的作用“;云云”便有删节号的作用。一些语气词也表示语句终了之意。“句读”一词至今依然使用。所谓“句”是语意已完之意,而所谓“读”是口中诵之当停顿而意尚未完者。现代则于加句读的地方分别采用各种新式标点符号即可。
  句读的功能
  句读之学自古以来就被认为是读书的基本方法之学。《礼记•学记》中说“: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比年入学,中年考校。一年视离经辨志。……”陈澔注说:“离经,离绝经书之句读也;辨志,辨别趋向之邪正也。”清人黄以周在《离经辨志说》中解释说:“离经,专以析句言;辨志,乃指断章言。志与识通。辨志者辨其章旨而标识之也。”可见,句读之学与读通读懂一书具有紧密的关系。在唐代,“习句读”是蒙学教育的主要内容,韩愈《师说》有言:“彼童子之师,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也。”宋代以后,文人学者多以句读之学作为治学的入门。如苏洵在《送石昌言使北行》中说:“吾后稍长,亦稍知读书。学句读、属对、声律,未成而废。”欧阳修的《读书》诗中也说“:篇章异句读,解诂及笺传。”清代教育家崔学古更把句读作为初学者的奠基工作。他在《幼训》一书中说:“书有数字一句者,有一字一句者,又有文虽数句而语气作一句读者,须逐字逐句点读明白。”
  句读之学之所以被历代学者所重视,这是因为句读的正确与否,常常关乎词意的能否正确理解。如:“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有的标点本和旧读是“约法三章”联成一气,以耳字为读,而中华书局《汉书》标点本则标为:“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后者之意是说高祖入关后,制法不及,遂取秦法中三条,与父老相约遵用,其余秦法全部取消。如依旧读,则是高祖新定三法,下文余字将不知所指。在阅读古文的实践中,这样的实例不胜枚举。句读之学大有学问,即使饱学之士,误断误释,亦在所难免。作为今天的古籍工作者绝不可等闲视之。
  如何掌握和运用句读知识
  句读知识是古籍整理工作者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对做好古籍工作至关重要,所以我们必须采取审慎的态度加强学习和研究。除了经常点读古籍文献,坚持练习,掌握一些基本技巧外,我们在点读古籍时还应注意一些基本知识,并善于自如运用,或能有益于提高点读古籍文献的能力。
  1.注意学习和掌握历史常识
  如果忽略了一些历史基本知识,就容易造成误读。《史记•楚世家》记称:“楚熊通怒曰:‘吾先鬻熊,文王之师也,蚤终。成王举我先公,乃以子男田令居楚,蛮夷皆率服,而王不加位,我自尊耳。’乃自立为武王。”按武王为熊通谥号“,乃自立”者,意为“乃自立为王”;“为武王”者乃史家之笔,意即“是为武王”。其中就关涉历史基本知识中的谥法问题。因此,这段话应在“乃自立”下断句,则“为武王”为史家所述甚明。在阅读古籍文献的过程中,需要我们认真了解和把握文献形成的历史背景,需要学习和掌握一些相关的历史基本知识。
  2.准确把握和研究古籍文献的体例
  古籍文献自有著述体例,只有明确古文献的体例,才有利于句读的准确划分和标点,否则就容易误读或难解。司马迁撰《史记》有自加夹注之例。他为说明上文的某人某事,即随手顺文写出夹注。如《史记•项羽本纪》称:“乃求楚怀王孙心民间,为人牧羊,立以为楚怀王,从民所望也。”这在标点上虽然无误,但语气不够连贯。这是因为“为人牧羊”四字是司马迁说明楚怀王孙心在民间工作的夹注。因此应标下式“:乃求楚怀王孙心民间———为人牧羊———立以为楚怀王,从民所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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