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贽是我国唐代杰出的政论家。其著作自宋以来有多种版本流传,现今存世最早的是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宋蜀刻本《陆宣公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已于1994年9月据原书版框尺寸影印出版。全书两册,笔者撰写的《陆宣公文集跋》附于书后,简单介绍了该书著者、内容及版本情况。前不久,看到有关文章对宋蜀刻本《陆宣公文集》影印说明及后跋所说“二十二卷本,残存十二卷”提出异议,认为此本应为“全十二卷本”。同时,还对影印本中反映的有关内容阐述了不同看法。① 那么,此本到底是十二卷本,还是二十二卷本的残存?抄配部分及书中钤盖的藏印又是怎样的情况?今天看来,当年撰写的影印本跋文尚不够完善,对原本的介绍也欠周详,有必要做进一步阐述,并愿与学界同仁共同探究,以期达成共识。
一、 陆贽著作的结集及著录情况
有关陆贽著作的结集情况,史书艺文志及唐宋以来历代官、私藏书目录多有著录,最早记述陆贽著作情况的当为与他同时代的权德舆:
……考校医方撰《集验方》五十卷,行于世。……公之秉笔内署也,榷古扬今,雄文藻思,敷之为文诰,伸之为典谟,俾摽狡向风,懦夫增气,则有《制诰集》一十卷。览公之作,则知公之为文也。润色之余,论思献纳,军国利害,巨细必陈,则有《奏草》七卷。览公之奏,则知公之为臣也。其在相位也,推贤与能,举直错枉,将斡璇衡而揭日月,清氛沴而平泰陛。敷其道也,与伊说争衡。考其文也,与典谟接轸,则有《中书奏议》七卷。览公之奏议,则知公之事君也。……公之文集有诗、文、赋,集表状为别集十五卷。其关于时政,昭昭然与金石不朽者,惟《制诰》、《奏议》乎!虽已流行,多谬编次,今以类相从,冠于编首。兼略书其官氏景行以为序引,俾后之君子览公制作,效之为文、为臣、事君之道,不其伟欤!(《唐陆宣公翰苑集序》)
由此可知,陆贽作品在当时即已编辑成书。有医书《集验方》五十卷、《制诰集》十卷、《奏草》七卷、《中书奏议》七卷及诗、文、赋、表状等十五卷。陆贽的诗文,传至今日的并不多,只是散见于一些唐人诗文集中。无论是遭贬后所撰医方,还是平生撰写的诗文歌赋,都未形成陆贽著作的主体。而为后人称道“有足为万世龟鉴者,故历代宝重”② 的,则正如权德舆所说:“关于时政,昭昭然与金石不朽者,惟《制诰》、《奏议》。”权德舆当年作序的本子今天我们已经无法看到,然而序文却清楚地告诉我们,除《集验方》五十卷、“诗、文、赋,集表状为别集十五卷”外,陆贽有关作品最早的结集情况是:《制诰集》十卷、《奏草》七卷、《中书奏议》七卷,并总题书名《翰苑集》。
早期的书目记载有:
《新唐书·艺文志》著录:“陆贽议论表疏集十二卷,又翰苑集十卷。”
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四著录:“陆贽奏议十二卷”。
宋赵希弁《郡斋读书志·附志》著录:“陆宣公文集二十二卷”。
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著录:“陆宣公集二十二卷”,又“陆宣公奏议二十卷”。
宋尤袤《遂初堂书目》著录“陆宣公翰苑集”。
宋王应麟《玉海》卷六十一题:“唐陆贽奏议:翰林奏草、中书奏议”,不题卷数。
从这些早期书目著录中不难看出,除晁公武著录为《陆贽奏议》十二卷本之外,南宋以后陆贽作品结集多为二十二卷。或分题书名、卷次,而实际总为二十二卷。
清乾隆年间所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翰苑集》二十二卷著录:
唐陆贽撰。贽事迹具《唐书》本传。案《艺文志》载,贽《议论表疏集》十二卷,又《翰苑集》十卷,常处厚纂。陈振孙《书录解题》载:《陆宣公集》二十二卷,中分“翰苑”、“榜子”为二集,其目亦与史志相同。惟晁公武《读书志》所载,乃只有《奏议》十二卷,且称旧有《榜子集》五卷,《议论集》三卷,《翰苑集》十卷。元祐中苏轼乞校正进呈改从今名。疑是裒诸集成此书,与史志名目全不相合。今考尤袤《遂初堂书目》所列实作《翰苑集》。而钱曾《读书敏求记》载所见宋刊大字本二十二卷者,亦作《翰苑集》,则自南宋以后已合“议论”、“表疏”为一集,而总题以“翰苑”之名。公武所见乃元祐本,恐非全册。而今世刊行贽集亦有题作陆宣公奏议者,则又沿《读书志》而失之者也。
《四库提要》针对所题《翰苑集》展开铺陈,将其以往各家著录排比评述,从而说明《翰苑集》二十二卷就是议论、表疏、榜子集之总合。提出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著录的十二卷“恐非全册”。
二、 陆贽著作流传中的几个版本系统
陆贽著作在流传过程中,主要以权德舆所说的制诰、奏议为内容,历经宋、元、明、清不断刊刻递修,形成各种不同版本,在卷帙的划分上,大致有这样几种情况:
十五卷本系统。所谓十五卷本,内容主要以陆贽作品中的奏议为主体。陆贽著作中的奏议部分,对后世很有影响。北宋司马光尤其重视陆贽的奏议,在他的长编巨著《资治通鉴》中,即采录三十九篇。宋元祐八年(1093),苏轼等朝臣曾联名上奏宋哲宗,推荐陆贽才学,“欲取其奏议,稍加缮写进呈,愿陛下置之坐隅,如见贽面;反复熟读,如与贽言。必能发圣性之高明,成治功于岁月”。至南宋绍熙二年(1191)八月初七日郎晔进《经进唐陆宣公奏议表》,“迪功郎绍兴府嵊县主簿臣晔言,臣所注唐陆宣公贽奏议十五卷缮写成秩,谨诣登闻。”自此,郎注十五卷本《陆宣公奏议》行于世,历经元、明、清不断翻雕刷印被流传下来,受到藏书家及学人的关注和重视。此郎注十五卷本《陆宣公奏议》所题书名从不使用文集或集,在古今书目文献中按照四部分类法亦多被归入史部诏令奏议类。
二十卷本系统。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二十二奏章类著录:“陆宣公奏议二十卷,唐宰相嘉兴陆贽敬舆撰。又名榜子集。”以后又见于傅增湘《藏园群书题记》中的一条著录,题:《宋刊郎注陆宣公奏议残本跋》其中写道:“展卷披观,精彩焕发,详审终编,视元刻乃大相径庭。每半叶十二行,行二十一字,细黑口,左右双栏。存卷十至二十,凡十一卷。……元本分十五卷,宋本则分二十卷。”跋文后附宋本存各卷目录,傅氏称“其次第与元本迥不相合”。然而,以宋蜀刻本《陆宣公文集》存奏议部分目录相校,除《题记》中少一篇名外(也许当时漏抄,或其它原因),其它篇名次序皆同,只是分卷不同。同时,两本行款也相同。由此可知,陆贽著作的奏议部分流传到宋代,其内容及篇帙情况大体还是一致的,而分卷却存在一些差异。即便是宋刻郎注本《陆宣公奏议》,除十五卷本通行外,也曾析为二十卷本,只是流传很少。
二十四卷本系统。如果依照唐权德舆作《唐陆宣公翰苑集序》中所述:《制诰集》一十卷,《奏草》七卷,《中书奏议》七卷。陆贽著作的二十四卷本当为各卷帙系统中产生最早的一个。然而,权序所说也只是将制诰、奏草、中书奏议三编分别题名,并未总题二十四卷。此外,我们在较早的唐宋各家书目、艺文志及相关的史料中也很难找到有关陆贽著作结集成二十四卷本的依据。
清丁丙的《善本书室藏书志》中著录有明万历刊本《唐陆宣公翰苑集》二十四卷,云:“此为贽二十七世孙基忠校刊,二十四卷分三编,凡制诰十卷八十五篇,奏草七卷三十二篇,奏议七卷二十四篇。”瞿氏《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著录明刊本《唐陆宣公集》二十四卷亦云:“凡制诰十卷,奏草七卷,中书奏议七卷。与权序翰苑集卷数合,犹出自旧本也。”清陆心源在《重刊至正本注陆宣公奏议序》中提到:“明复宋本二十四卷,分制诏、奏草、奏议为三,与权文公集合。”虽然以上列举的书目和跋文中的内容提到二十四卷本“出自旧本”或“复宋本”,其实,旧本还是以三编的形式题名,将书名统称为二十四卷之时当在明代,流传至今形成多种版本。袁克文跋元刻本《唐陆宣公集》二十二卷中曾提到:“明刻则附会权序,所谓奏草七卷,中书奏议七卷,而妄加改窜篇目,则未稍增也”。此话虽然过激,然而也未失公允。细审两个卷本的内容,不难看出,二十四卷较二十二卷本并未多出内容,只是将其中的奏议十二卷析为十四卷而已。
二十二卷本系统。二十二卷本,也有称为通行本的。③ 自《新唐书·艺文志》著录“《陆贽议论表疏集》十二卷,又《翰苑集》十卷”始,已经出现了二十二卷本的端倪。最早明确著录二十二卷本的当为南宋赵希弁,他在《郡斋读书志·附志》中著录:“《陆宣公文集》二十二卷。希弁所藏《制诰》十卷,《奏草》六卷,《奏议》六卷,凡二十二卷。”还有陈振孙的《直斋书录解题》,其中卷十六别集类著录:“《陆宣公集》二十二卷。今所存者《翰苑集》十卷,《榜子集》十二卷,序又称别集文、赋、表、状十五卷,今不传。”所谓榜子,即“唐人奏事非表非状者,谓之札子,亦谓之录子,又谓之榜子,陆贽有榜子集。”(《全唐文纪事<通雅>》)
另外,元至大四年嘉兴博士厉一鹗在元至大刻本《唐陆宣公集》的刻书序中提到:“郡学旧有奏议、制诰凡二十二卷,历岁几二百,亥豕鲁鱼,弗便观览……复念此书字画漫舛特甚,乃以推官胡公德修家藏善本详加雠正,重新刊梓……”以元至大四年往回推算二百年,厉一鹗提到的郡学旧有二十二卷本当产生于南北宋时期。可见,二十二卷本在宋代已成为陆贽著作结集的主流。元、明、清陆续有传,据《中国古籍善本书目》著录,目前存世的二十二卷本陆贽文集有近二十种,分别收藏在全国范围内的各个藏书单位。其它有二十四卷本、十五卷本、十八卷本等,都是明以后刻本。清光绪四年(1878)陆心源《重刊至正本注陆宣公奏议序》中曾有一段归纳叙述:
先忠宣公著述见于《新唐书》者《议论表疏》十一卷,《翰苑集》十卷,《别集》十五卷,《集验方》十五卷。见于《权文公集》者《奏草》七卷,《中兴奏议》七卷,《制诏集》十卷,《别集》十五卷,《集验方》五十卷,方及别集久佚,存者“奏议”、“制诏”而已。通行本二十二卷,与陈振孙《书录解题》合,当即苏文忠所校进。明复宋本二十四卷,分“制诏”、“奏草”、“奏议”为三,与《权文公集》合。此本《奏议》十五卷,当合“奏草”及“中兴奏议”为一,而又多析一卷耳。
从目前掌握的资料看,还未曾见到南宋以后题十二卷本的《陆宣公文集》。因此,将现存宋蜀刻本《陆宣公文集》定为十二卷本的依据还不够充分。
三、 宋蜀刻本《陆宣公文集》的现状及分析
四川是我国古代四大刻书地之一,两宋时期刻书很多,流布也广。以后由于元兵入侵,书版遭到焚掠,导致蜀本传世甚少。南北宋之际,曾刻了一批唐人文集,《陆宣公文集》即是其中之一,成为目前所知传世最早的陆贽文集,且为孤本。《中国版刻图录》记载:
传世蜀本唐人集有两个系统。一为十一行本,约刻于南北宋之际,今存骆宾王、李太白、王摩诘三集。一为十二行本,约刻于南宋中叶。……与刘文房、陆宣公、权载之、韩昌黎、张文昌、刘梦得、姚少监七残本,总得十八种。此十八种唐人集,元时为翰林国史院官书,清初均为颍川刘体仁藏书,其时闻尚存三十种。④
版刻图录所载,明确了蜀刻《陆宣公文集》为十二行本系统,刻于南宋中叶,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著录的十二卷本显然不会是此本。也就是说,晁公武在绍兴年间编纂读书志的时候,蜀刻十二行本唐人集还未问世。那么,南宋以后会不会有书目记载呢?这个问题,当今已有专家学者撰文论述。其中,潘美月先生在《宋代四川印刷的特色》一文中提到:“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谈及蜀本之处甚多,特别是蜀刻《唐六十家文集》。”⑤ 由于主题的原因,潘先生的文章写到此处没有继续具体论述下去。以后,程有庆先生的《宋蜀刻本<唐六十家集>考辨》一文,认为蜀刻唐人集的十二行本即是《唐六十家集》本,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就收录有《唐六十家集》本中的单本,并认为蜀刻残本《陆宣公文集》“可能来源于赵希弁所见之本”。⑥《直斋书录解题》中有关陆贽著作的著录,由于撰者没有象著录其他唐人集那样明确阐述,我们也就无从得知是否为蜀刻本。然而,有一点使我们确信,陈振孙在著录了多种蜀刻唐人集的同时,看到的是有权德舆序文、实为二十二卷本的陆贽文集。
由于现存宋蜀刻本《陆宣公文集》为残卷,又有抄配,因此,谈不上是“首尾完整”。⑦ 此本历来著录:存十二卷,目录一叶上、四叶下及卷十一、十二俱抄配。以现存此本原蜀刻部分与其它蜀刻唐人集相比对,其行款、字体、大小题名及板印风格基本相同,被视为蜀刻本应该不存在任何疑问。然而,其抄配部分及其它方面经认真辨识,却有斟酌之处。
首先,目录四叶,初看是完整的。然而,首尾各半叶均为抄补,末叶在目录第十二卷后书“陆宣公文集目录终”一行。如果不含抄补的因素,认定此本是全十二卷本还是有道理的。然而,一经人抄写,则随意性加大。因此,不能排除这是为达到以残书充全书的目的,而使用的一种作伪手段。
其次,在抄配的首叶目录题下有三方朱印:“颍川镏考功藏书印”、“体”、“忍”。不用费力,即可看出是贴补上去的。也就是说,将别纸上已经钤有这几方印章的纸剪下,贴于首叶。这样很容易给人造成此本抄配部分为清初以前所为的错误认识,从而无意中提高其版本价值。这又是一种利用藏印在古籍善本书中造伪的实证。从这一点也可以判断抄配部分不会早于清初,应在清中期以后。
第三,此本元代为翰林国史院官书,清初又被刘体仁收藏,其主要根据来源于书中印章。中国古代藏书机构及个人在藏书上钤盖印章逐渐形成了一定的章法,一般选择每册书的首尾位置。经元代翰林国史院收藏的宋蜀刻唐人集现存有十余种,从中不难看出,卷帙保存完整的如《张承吉文集》十卷、《皇甫持正文集》六卷、《李长吉文集》四卷、《郑守愚文集》三卷、《孙可之文集》十卷、《司空表圣文集》十卷等,其每册均为该册首尾钤印。而此本现存六册,在每册首尾相应位置都不见钤盖藏印。而在卷五末、卷六首、卷九末、卷十首有“翰林国史院官书”及刘体仁藏书印,这些有藏印的地方均在该册的中间位置。由此可以认定,此本在清初从刘体仁处散出后,曾被重新装订。清初以前的册秩应为:目录到卷五为第一册,六十叶(或许原书目录前有序或其它内容,则应再多出几叶);卷六到卷九为第二册,六十五叶;卷十到……以此推之,原先装订的每一册应该在六十五叶左右,而且每册首尾都钤有“翰林国史院官书”及刘体仁藏书印。
综上所述,现存宋蜀刻本《陆宣公文集》在流传过程中,从抄配、藏印、装订册帙等诸方面都存在改动原书情况,究竟何时、何人所为?有关具体情况还有待进一步研究考证。然而,有一点可以肯定,即此本自清初刘体仁之后,便散出于民间书贾及藏书者之间。虽然书中未见其它人的藏印及字迹,傅增湘在《校陆宣公奏议跋》中却给我们留下了清楚的记载。清光绪十二年淮南书局刻有宋郎晔注《陆宣公奏议》十五卷及《制诰》十卷又《附录》一卷《年谱略》一卷,曾被藏书家傅增湘所得,书后有1922年傅增湘跋文:
匋斋没后,箧中藏书画散,余既得宋刻百衲本《通鉴》及《山谷集》、《剑南诗稿》,皆海内孤帙,可云拨其尤矣。昨岁复闻其家出《陆宣公奏议》十二卷求售,为嘉定徐星署获之。残腊藏园祭书之会,星署曾挟以俱来。每卷有“翰林国史院官书”朱文大印、刘体仁公 藏印,每半叶十二行,行二十一字。与余所藏《孟东野文集》及朱翼庵所藏李昌谷、许丁卯等二唐人集,袁寒云所藏之权载之、元微之、皇甫持正集皆为同种……秋来酷暑初退,病后无以自遣,乃就星署借来,以淮南局翻郎注本校读一过,分卷即不同,次第亦略有异,改正约数百许字,拨去蒙翳,为之一快……第十一、二两卷,原本抄写补入,不复据勘。又制诰十卷亦不存。
从跋文中得知,宋蜀刻本《陆宣公文集》曾展转于清末藏书家端方(字午桥,号匋斋)、徐星署等处,傅增湘不仅亲眼所见,而且借来与郎注十五卷本奏议相比勘。傅氏所藏十五卷本奏议现存国家图书馆,其中的前十一卷行文中多有傅增湘朱笔校字,校出内容与蜀刻本《陆宣公文集》前十卷完全吻合。细读跋文还可以知道,傅氏见到此本时,已是如今的样子。因此,该书的抄补、粘贴藏印及改装册帙等情况的发生时间当定在清代中后期。不可否认的是,此本抄配部分,字迹工整,字体大小接近原刻,墨色匀润。然而,抄补与原刻必定有别,在版本价值上也有着根本的不同,正如傅增湘老先生当年用残存宋蜀刻本《陆宣公文集》校它本时,也只是校完卷十即止。虽然他认为后两卷抄写部分是“原本抄写补入”,但终不能以之为据,因此“不复据勘”。
在国外,研究中国历史人物及著作的论文很多,经同人帮助,笔者曾得到日本山城喜宪的长文《陆宣公奏议诸本略解》,⑧ 细读一过,又有所发现。该文收集了陆贽著作八十余种,逐一就版本、卷数及著录等情况加以分析排比,可以看出作者对陆贽著作的专注和良苦用心。全文分为四大部分:一、无注二十二卷本。二、无注二十四卷本。三、有注本。四、抽刻本。其中在第一部分无注二十二卷本中著录有两条:
《陆宣公文集》二十二卷(存卷一至十二),宋刊,十一至十二配抄,六册,北京图书馆藏(一○五一)未见。
《陆宣公文集》一○卷《奏议》十二卷,宋蜀刻本,未见。《文禄堂访书记》卷四著录。同目“存文集卷一至六、奏议卷一至十。半叶十二行二十一字。白口。有翰林国史院官书长方印、颖(‘颍’字之误)川刘考功著(‘藏’字之误)书印”现所在不明。
这两条都是作者山城喜宪通过收集多种书目及资料得到的信息,他本人并未亲眼得见此书,这一点从两条著录中均题“未见”二字可知。其中前者明确标明是我馆现藏书号为一○五一的宋蜀刻本《陆宣公文集》。而后者,由于提供了具体内容,使我们不得不确信,它与前者实为一部书,事实正是如此。查《文禄堂访书记》卷四著录:
陆宣公文集十卷奏议十二卷 唐陆贽撰 宋蜀刻本 存文集卷一至六 奏议卷一至十 半叶十二行行二十一字 白口 有翰林国史院官书长方印 颖(“颍”字之误)川刘考功藏书印
《文禄堂访书记》辑录了文禄堂主人王文进平生经眼的古籍珍本七百余种。王文进(1894—1960),字晋卿,河北任丘人。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创建北京琉璃厂文禄堂书店,以经营古旧书籍为业。从书目著录的内容看,其行款、藏印与现存蜀本无二。而书名、卷数及存卷存在的差异,恰恰可以说明此书在某个时期曾残存十六卷,即文集六卷,奏议十卷,于是《文禄堂访书记》将其著录下来。在它以后,文集六卷不存,而奏议的十一、十二两卷经人抄写补入,形成现存情况。也就是说,前文提到的傅增湘看到此本的时间当在王文进之后。至于书名的题法,由于当年王文进看到的已是首尾不全的残本,因此将文集、奏议并列题名。然而,从现存此本原刻的版面安排看,每卷卷端首行顶格均题“陆宣公文集”,次行低两格题“奏议”,自第三行以后低五格为篇名。可见,陆宣公文集应是此书总题名,奏议当属文集的下一级题目。也就是说,奏议只是《陆宣公文集》中的一部分,这一点与其他蜀刻唐人集的版面风格基本一致。因此,文禄堂书目关于此书书名的题法值得斟酌。即便如此,这条书目的著录还是明确揭示了全书二十二卷的形帙,为我们了解这部古籍珍本原貌及流传过程提供了重要历史资料。
说到这里,还想说点题外话,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尤其在印刷出版业,仿古造纸,仿真影印已不是件难事,手捧古色古香的仿制品欣赏把玩确实是件惬意的事,从中查找阅读需要的资料也是极有用的。然而,作为对古籍版本的研究与判定,最好以看原书为宜,只凭复制件是远远不够的。以上只是个人的拙见,还望方家批评指教。
①赵望秦:《四川文物》2002年第二期,《宋蜀刻本<陆宣公文集>考》。
②《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五十《翰苑集》。
③清陆心源《重刊至正本注陆宣公奏议序》。
④文物出版社1960年出版,北京图书馆编,《中国版刻图录》目录第46叶《郑守愚文集》。
⑤潘美月:《中国图书文史论集》上编《宋代四川印刷的特色》。
⑥程有庆:《文献》1994年第1期,《宋蜀刻本<唐六十家集>考辨》。
⑦赵望秦:《宋蜀刻本〈陆宣公文集〉考》中认为:“《陆宣公文集》乃陆集十二卷本系统中的一种,首尾完整。”
⑧山城喜宪:日本《斯道文库论集》第17辑,《陆宣公奏议诸本略解》。
来源:公众号古籍